餐馆播放电影或音乐构成侵权吗

喜宝 2024-01-23 170阅读 0评论

餐馆播放电影或音乐构成侵权吗

公众场合播放,如未经授权,属于侵犯他人着作权的行为。

《刑法》

第二百一十七条 【侵犯着作权罪】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情形之一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**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,并处罚金:

(一)未经着作权人许可,**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;

(二)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;

(三)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**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;

(四)制作、**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。

文章版权声明:本文由债务吧采用[CC-BY-NC-SA]协议进行授权,如无特别说明,转载请注明页面地址!

目录[+]

取消
微信二维码
微信二维码
支付宝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