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权未缴纳年费如何处理
专利权未缴纳年费如何处理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,权利权人未按要求缴纳年费的,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
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。
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:
(一)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;
(二)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。
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,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。
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,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,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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